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,规范教师职业行为,7月3日,我院召开师德师风专题学习会,集中学习《师德违规行为处理办法》中的处理方式与操作细则。学院全体教职工参加会议,会议由副院长李乐主持。

会上,李乐副院长围绕《师德违规行为处理办法》的“处理类型、轻重梯度、调查程序、申诉渠道”等内容进行了系统领学。重点解读了师德问题处置的“一般处理”和“处分”两大类别,明确批评教育、诫勉谈话、责令检查、通报批评、取消资格、组织处理等具体措施,其中取消评优、晋升、项目申报资格的期限不少于24个月,组织处理涵盖停职检查、调岗、免职、降职等。同时,会议对处分适用情形进行了区分,强调对党员教师可依规同时给予党纪处分,并坚持“同一行为不重复处理”的原则。
会议特别强调了处理梯度的科学性与严谨性,指出对情节较轻的违规行为适用一般处理;对情节较重、造成不良影响的,将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分;对情节严重、影响恶劣的,直接移送司法机关处理。与会教师认真聆听、详细记录,并就实际工作中可能遇到的师德风险点进行了交流讨论。

会议最后,李乐副院长总结指出,师德是教师素质的第一标准,全体教师要以此次学习为契机,知敬畏、存戒惧、守底线,将师德规范内化于心、外化于行,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。学院下一步将完善师德考核与监督机制,确保师德违规处置合法合规、宽严相济,推动师德师风建设常态化、长效化。
此次学习会内容详实、案例鲜明,进一步增强了教师们的法治意识和纪律意识,为学院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。
撰稿、图文:张蓝予
编辑:肖涵文
一审:张蓝予
二审:张翠
三审:李乐